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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2004年起教育部开始施行新生录取名单核对。
2007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
2008年开始实行普通高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2014年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

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年电子注册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需要,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数据信息库。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指高校通过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在网上核对新生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高职>、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复查合格的方可取得学籍。

学年电子注册是在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基础上,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及奖惩等情况。具体包括:①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预科转正、休学(分病休、其他两类);②学籍变动:升级、跳级、留降级(重修)、转学(入、出)、转专业、专升本、本转专、复学;③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及其原因;④学籍记载:奖励级别及名称、处分种类及原因;辅修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习证明。

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应于每年的10月底之前完成。注册的学籍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学生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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